藥物流產適合哪些體質?了解藥物流產的適應人群!在醫院門診,經常碰到很多意外懷孕的女性要求藥物流產,但其中大部分人都會遭到醫生的拒絕。更有甚者部分人會私自購買藥品進行藥物流產,導致流產不全而就診。那到底什么樣的人能進行藥物流產呢?
首先了解什麼是藥物流產?
藥物流產,是指用藥物而非手術終止早孕的一種避孕失敗的補救措施,較適用於妊娠≤49日,有人工流產術高危因素的健康婦女。
藥物流產
①妊娠49天以內、無手術禁忌症,年齡18歲-40歲。
②超聲確診為宮內妊娠。
③患有內分泌疾病(如腎上腺疾病、糖尿病、甲狀腺疾病)、肝或腎功能異常、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、心血管系統疾病(高/低血壓、冠心病)、青光眼、哮喘、癲癇、腦血管疾病、惡性腫瘤、過敏體質者等均禁用。
④妊娠劇吐、妊娠期皮膚瘙癢、帶環妊娠、子宮畸形、瘢痕妊娠、可疑葡萄胎等均禁用。
藥物流產前准備
1. 早期妊娠≤7周可門診行藥物流產,孕8~9周者以住院藥物流產為宜,也可以酌情在門診觀察下行藥物流產,但孕≥10周者必須收入院後再行藥物流產;
2. 詢問病史,進行體格檢查和婦科檢查。實驗室檢查:在門診實施藥物流產者,檢查血常規及陰道分泌物常規;住院者須進行尿常規、凝血功能、肝腎功能、血型及心電圖檢查;
3. 超聲檢查確定孕周、是否帶器妊娠、是否為正常宮內妊娠,了解胎盤種植位置,排除子宮頸妊娠、子宮瘢痕部位妊娠、宮角妊娠等異常情況;
4. 藥物流產前不需要常規預防性應用抗生素。
用藥觀察
1. 服用米非司酮後注意觀察陰道開始流血的時間、出血量、妊娠產物的排出;
2. 服用米索前列醇後注意觀察生命體征變化及惡心嘔吐、腹瀉、頭暈、腹痛、手心瘙癢、藥物過敏等不良反應,警惕過敏性休克及喉頭水腫等嚴重不良反應;密切注意出血和胎兒、胎盤排出情況;
3. 若用藥期間突發持續腹痛,特別是伴有肛門墜脹或一般狀況不佳時應注意除外異位妊娠的可能,注意鑒別異位妊娠、葡萄胎等疾病,防止漏診或誤診;
4. 服藥期間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,必須及時給予處理,必要時可考慮行鉗刮術或負壓吸宮術:
a. 用藥後胚胎或胎兒、胎盤未排出,陰道流血量>100ml;
b. 胎兒排出後陰道流血量>100ml或有活動性出血;
c. 胎兒排出後1h胎盤未排出;
d. 胎盤排出後陰道流血量>100ml;
e. 胎盤有明顯缺損;
5. 對於≥10周藥物流產失敗行鉗刮術,應警惕羊水栓塞;
6. 用藥後未見胚胎排出者應及時進行超聲檢查,以便明確診斷。
用藥後注意事項
1. 流產後應該密切觀察至少2h,注意陰道流血量和子宮收縮情況;
2. 院外觀察期間,出現以下情況需要立即就診:
a. 持續或大量出血(每小時浸透超過兩個大墊,連續兩小時) ;
b. 發燒持續超過24小時;
c. 使用前列醇類藥物留院觀察返家後感覺全身不適超過24小時;
d. 持續腹痛;
3. 出現陰道流血後,大小便應使用便器,以便觀察有無組織物排出,若有組織物排出時,應及時核查;
4. 流產後盡早落實避孕措施,可於流產後當天開始服用複方短效口服避孕藥;
5. 在妊娠產物排出後、月經恢複前需禁止性生活。
溫馨提醒:藥物流產並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。嚴格掌握適應症,能大大增加藥流成功率,避免二次清宮增加對子宮造成損傷,藥物流產後遵醫囑按時複診,若有持續陰道流血,請及時到醫院就診治療。